狗携带狂犬病毒它为什么还能活?

吉妤吉妤最佳答案最佳答案

这个问题的关键并不是“狗携带了狂犬病病毒”和“狗得了狂犬病”之间是什么关系;而是 “犬的传染源”——狗是否真的能够成为传播病毒的主体? 这其实是一个法律上的定义问题。 《传染病法》中规定,“动物疫病(简称病)是指动物传染病、寄生虫病以及依据动物疫病命名原则确定的其它疾病的统称。”

而具体的病种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,目前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传染病20种和乙类传染病43种,共计63种。其中只有9种属于动物疫病的范畴,剩下的54种都是人类发现的传染病,但是很多在动物身上也会发生,只是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在动物身上传播的客观性。 这也就导致了,虽然很多时候人们会把“患病的狗”和“得狂犬病的狗”混为一谈,但是在严格的法律意义上,它们指的是不同的概念——“患病的狗”是包含在“动物疫病”概念中的,而“得狂犬病的狗”只是“患病狗”中的一种可能性而已。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,“患病的狗”比“得狂犬病的狗”的范围更大。

另外需要说明的是,目前对于犬猫等家畜来说,我国主要预防的动物传染病包括:猪蓝耳病,猪流感,猪瘟,口蹄疫,绵羊和山羊痘,牛病毒性腹泻/粘膜病,禽瘟,禽流感等等。这些疾病都有一定的潜伏期,有的可以达到十几年甚至更长,也就是说,即使狗狗在小时候因为母源抗体的作用接种了疫苗,也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不会得这些疾病——所谓“接种过疫苗的狗就不会得传染病”的说法是不严谨。

不过,一般来说,如果狗狗能够按时按量接种疫苗,疾病的发生率是会大幅度降低的。 而对于犬类的其他“常见病”则是没有明确说法的。比如,一般我们见到的一般的皮肤病,眼耳口鼻的炎症,肠道寄生虫等等,由于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禁止狗狗出现上述症状,从法律上来讲,我们只能认为这些病症是“可能发生”,而不能说是“必然发生”。

我来回答
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,文明评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