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养禁养犬怎么处罚?
对饲养禁养犬的,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,对个人养犬的处5000元罚款;对单位养犬的处1万元罚款。
对携带禁养犬进入本市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,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;对携带犬只种类难以确定的,按照禁养犬处理。
此外,对在北京外环线以内饲养普通犬只超过限养数量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,并按每超养一只处2000元罚款。
北京养犬应该注意什么?
一、养犬必须要办证
北京个人 养狗必须要办理养犬登记证,未办理养犬登记的,由公安机关暂扣犬只,限期7日办理养犬登记证;逾期未办理的,没收犬只。处1000元罚款。
二、出门必须要牵绳
在北京给狗戴犬牌,由犬牵引带(1米以内)的成年人牵领。未给所养犬只按规定拴养或者圈养的,处500元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犬只,吊销养犬登记证。
三、携带犬只禁止去哪儿?
北京 狗不能去这些地方: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、办公楼、学校、医院、商场、饭店、餐厅、电影院、旅馆、展览馆、茶楼、美容美发店、歌舞厅、体育娱乐场所、机场、车站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电汽车、轨道交通车等公共交通工具;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时,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;禁止携带犬只进入设有禁入标志的公园和有禁入标志的公园。
违反规定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、电车、轨道交通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,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,未办理犬只登记证的,处五千元罚款;对未按犬只管理规定拴养或者圈养犬只的,处五百元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犬只,并处一万元罚款。
第四、公共场所不应该干什么
不要在公共场所给狗解小便,不要放狗或者赶狗吓唬人或者随意处置死亡的狗等。
在公共场所对犬只排泄粪便拒不清理的,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改正,并处50元罚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