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物医院怎么成立的?
个人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(动物医院)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经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;
(二)有规范的名称、必要的组织机构;
(三)有与其申报业务范围和规模相应的资金、专业技术人员、场所和设施;
(四)符合动物防疫条件;
(五)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;
(六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。经审查合格的,发给动物医院许可证;不合格的,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。申办人取得动物医院许可证后,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,取得营业执照,方可从事诊疗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