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养狗规定需要打疫苗吗?
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》中对于狂犬病的防治措施有明确的规定,《条例》第四十三条: 对犬只应当定期进行预防接种,预防疾病。 经检疫合格的疫苗,由检验检疫机构核发《检疫合格证明》; 免疫接种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受其委托的动物诊疗所负责实施,每年应接种一次; 在发生狂犬病疫情地区,应当在接种3-4周后检测抗体水平,检测结果显示抗体效价高于国家标准,方可免于接种。 对于未按规定对犬只实施免疫接种的,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;逾期未改正的,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吊销执照。
此外关于犬只疫病预防和控制的具体措施和建议详见: 上海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(公众可查询所在区域的犬类免疫点地址和电话) 目前大部分宠物医院都可以注射进口疫苗,通常采用三联苗、六联苗或七联苗,具体请参考厂家说明,以下供参考:
1. 三联灭活疫苗 预防狂犬病、犬瘟热、细小病毒病。
2. 六联灭活疫苗(英特威) 预防狂犬病、犬瘟热、细小病毒性肠炎、传染性肝炎、副流感、脑炎。
3. 七联活疫苗(梅里亚) 一针型,预防狂犬病、犬瘟热、传染性肝炎、副流感病毒、疱疹病毒、支原体肺炎及钩端螺旋体病。 二针型,预防狂犬病、犬瘟热,传染性肝炎、副流感病毒、疱疹病毒、呼吸道纤毛炎(卡他性)。